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诺贝尔文学奖是这么评选出来的

 

张钰


A.评奖基准:诺贝尔遗嘱和诺贝尔基金会章程

诺贝尔奖的评选并非基于任何公认或众所周知的原则或标准,而只是基于诺贝尔
个人生前的愿望和设想,其法律基准就是他于一八九五年十一月二十七日签署的
最后遗嘱。诺贝尔遗嘱与奖金有关的部份摘要如下:

“我其余的全部可变卖财产应按如下方式处置:资本──由我的执行人投资于安
全可靠之证券──应成为一个基金,其盈利应以奖金形式每年分发给那些在过去
一年中使人类受惠最大之人士。所说的盈利应均分为五份,分配如下:一份应授
予在物理学领域里作出最重要发现或发明之人士;一份应授予作出最重要化学发
现或改进之人士;一份应授予在生理学或医学领域里作出最重要发现之人士;一
份应授予在文学领域里创作出具有理想倾向的最杰出作品之人士;一份应授予为
各民族间的兄弟情义、为取消和削减常备军、为召开和促成和平会议做了最多或
最佳工作之人士。物理学奖和化学奖应由瑞典科学院颁发;生理学或医学奖应由
斯德哥尔摩的卡罗林斯卡学院颁发;文学奖应由斯德哥尔摩的学院颁发;和平卫
士奖应由挪威国会选出的一个五人委员会颁发。我的明确愿望是:评奖不考虑候
选人之国籍,不论是否斯堪的纳维亚人,最够格者获奖。”

这部份遗嘱比较粗略,措辞也不那么严密,执行起来有许多实际困难。因此,
《诺贝尔基金会章程》对遗嘱的相关部份进行了必要的阐释,补充了技术性的条
款。章程于一九零零年六月二十九日由瑞典国王批准,此后根据执行情况进行了
多次修改。章程确认了遗嘱中的四个颁奖机构,认定“斯德哥尔摩的学院”就是
指“瑞典学院”(Svenska Akademien,英译为Swedish Academy)。各颁奖机
构分别制定有关专项细则,各自负责专项诺贝尔奖的评选和颁布,设立专项“诺
贝尔(评奖)委员会”负责初选工作(挪威诺贝尔委员会不另设初选机构),并
选出委托人组成诺贝尔基金会的理事会。由于许多重大成果并非在一年内就可以
确认,遗嘱中规定的“过去一年中”的时间限制条件被适当放宽,在章程中被阐
释为“最近的成就”或“最近才显示出重大意义的老成果”,但死者的生前成果
不予考虑。对于文学奖,章程把“文学”定义为“不仅是纯文学”(诗歌、小说、
剧本),“而且是因其形式和风格而具有文学价值的其它文字作品”。

B.评奖机构:瑞典文学院及其诺贝尔委员会

一七八六年四月五日,瑞典国王古斯塔夫三世仿照法兰西学院的模式,在首都斯
德哥尔摩设立了“瑞典学院”。“瑞典学院”的正名既未挂“皇家”的头衔,也
无“文学”的限定,比“瑞典皇家(科)学院”(The Royal Swedish Academy)
只少“皇家”(Royal)一词,因此经常被人混为一谈,以为文学奖和科学奖是一
个机构颁发的。“瑞典文学院”是约定俗成的汉译,其基本任务其实并不限于文
学,最初的重点甚至不在文学而在语言,主要是为了瑞典语言的“纯洁、活力和
庄严”。瑞典文学院限定由十八名终身院士组成(堪称“十八罗汉”),最初都
是古斯塔夫三世直接聘任的,没有一位女性。院士各坐一把有编号的交椅,终生
固定不变。去世院士的缺额由其他院士提名,秘密投票补选,然后经国王批准聘
任,公布于众。由于以往的重点是语言,因此传统上的院士多为语言学家和历史
学家,文学家和作家只是少数,这种情况只到近些年来才有根本改变。根瑞典学
院章程,院士中始终有一名法律界权威。一八九六年,瑞典文学院接受了颁发诺
贝尔文学奖的任务,其功能才逐渐向文学方面倾斜,越来越多的文学家和作家被
补选为院士,近年来终于超过半数,作为“文学院”终算名至实归。

瑞典文学院选出三至五名院士(目前为五名)组成诺贝尔委员会(俗称“诺奖评
委会”),任期三年,连选得连任。原则上也可以选入一名院外专家,但实际上
极少实现。诺奖评委会只是文学院的评奖前期工作机构,评选和颁奖的决定权力
仍然属于全体院士。瑞典文学院的现任院士以及诺奖评委简介如下:

1. 斯登·儒德霍尔姆(Sten Rudholm):82岁,法学家,宫廷枢密官,曾任大
法官,1977年当选院士。
2. 布·拉尔夫(Bo Ralph):55岁,教授,语言学家,1999年当选院士。
3. 斯丢列·阿连(Sture All□n):72岁,教授,语言学家,1980年当选院士,
1986年至1999年任文学院常务秘书。

4. 拉希·福塞尔(Lars Forssell),72岁,作家,诗人,1971年当选院
士,现任诺奖评委。
5. 约然·马尔姆奎斯特(Goeran Malmqvist),中文名字马悦然:76岁,教授,
语言学家,汉学家,1985年当选院士。
6. 碧尔基塔·特罗基(Birgitta Trotzig):女,71岁,作家,评论家,
1993年当选院士。
7. 克努特·昂隆德(Knut Ahnlund):77岁,教授,作家,1983年当选院士,
1996年起拒绝参加文学院活动。
8. 奥斯登·赫斯特然德Oesten
Sjoestrand):75岁,作家,诗人,1975年当选院士,现任诺奖评委。
9. 托尔尼·林德格林(Torgny
Lindgren):62岁,作家,小说家,1991年当选院士。
10.艾立克·冷罗斯(Erik
Loennroth):90岁,教授,历史学家,1962年当选院士。
11.乌尔夫·林德(Ulf Linde):71岁,教授,艺术评论家,博物馆长,
1977年当选院士。
12.派尔·威斯特拜瑞(Per
Waestberg):67岁,作家,1997年当选院士,现任诺奖评委。
13.古奈尔·瓦尔奎斯特(Gunnel Vallquist):女,82岁,作家,翻译家,
1982年当选院士。
14.拉希·居连斯登(Lars Gyllensten):79岁,教授,作家,1966年当选院士,
1989年起拒绝参加文学院活动。
15.夏丝汀·艾克曼(Kerstin
Ekman):女,67岁,作家,小说家,1978年当选院士,
1989年起拒绝参加文学院活动。
16.谢尔·艾斯普马克(Kjell Espmark):教授,诗人,文史学家,小说家,
1981年当选院士,1988年起任诺奖评委会主席。
17.霍雷斯·恩达尔(Horace Engdahl):52岁,文学评论家,1997年当选院士,
现任诺奖评委,1999年6月起任文学院常务秘书。
18.卡塔琳娜·佛洛斯登松(Katarina Frostenson):女,47岁,作家,诗人,
1992年当选院士。

  瑞典文学院院士基本都是著名作家和学者,一般都精通四、五门外语
,多数都能直接阅读英、法、德、西以及北欧原著,也有几人熟悉俄语。
因此,他们对其它民族文学的了解并不依赖于院士中该语种的专家,也不
局限于瑞典文译本。例如,马悦然教授是院士中唯一的汉学家,多年来最
极力推荐的候选人一直是中国流亡诗人北岛,他以第一时间翻译北岛诗稿
,使其瑞典文译本比中文原本出版得还要快而多,但至今没能使多数院士
认同他的推荐。今年的文学奖得主高行健胜过北岛的客观优势,很重要的
就是其作品的译本语种较多,尤其是以受西方人公认为优美语言的法文本
居多。还值得一提的是,马悦然教授并非现任评委,对评选结果的影响,
未必有许多人猜想的那么大。对评选结果有最大影响的,往往是评委主席
和文学院常务秘书,前者负责初选,后者负责决选。
  瑞典文学院是完全独立于政府的组织,也独立于任何政治和社会集团
。每个院士当然都有自己的道义倾向以至政治倾向,但文学院作为整体一
直避免形成干预政治的倾向。1989年,瑞典文学院内因这类问题爆发了二
百年来最大的争议,以至有三名院士愤而辞职,其中还包括文学院前任常
务秘书(1977年至1986年)兼诺奖评委会主席(1981年至1987)居连斯登
教授,以及瑞典最著名的女作家、当时两名女院士之一艾克曼。起因是伊
朗宗教领袖霍梅尼下令追杀《撒旦诗篇》作者、英籍印度裔作家萨尔曼·
鲁西迪而举世震惊,瑞典各文化团体尤其是作家纷纷发表抗议声明,瑞典
文学院院士的基本道义倾向虽然是支持鲁西迪的,但是多数院士仍然以文
学院不应干预政治为理由,拒绝了以文学院名义发表声明的提议。因此,
三名异议院士公开宣布退出文学院,尽管文学院基于终身制的规定不予批
准,他们也不再参加文学院的活动。1996年,著名作家昂隆德教授也步他
们的后尘,因类似原因退出文学院活动。此后,文学院开会时,十四名院
士只能面对四把无人就座的空交椅。去年,原坐第二把交椅的院士去世,
隆德大学的拉尔夫教授才坐上那把空了十年的交椅。因此,今年的诺贝尔
文学奖是15名院士选出的。

  提名和评选程序

  并非任何人都有资格作为诺贝尔奖提名人,团体提名和自我申请不被
接受。文学奖的提名人资格是:①瑞典文学院院士和各国相当于文学院士
资格的人士;②高等院校文学教授和语言学教授;③诺贝尔文学奖得主;
④各国作家协会主席。
  每年9月,徵求提名次年诺贝尔奖候选人的邀请发往世界各地,近年来
仅文学奖评委会每年都发出600多份邀请,寄给各国相关团体和被认为有资
格提名的个人。提名人必须递交正式提名信,并附上候选人的相关资料(
如原著或译本),于当年2月1日午夜前送达相应颁奖机构,逾期则列入下
一年度的名单。
  除和平奖外,诺贝尔奖候选者都必须是个人,必须有书面形式发表的
成果。由于每项奖金至多只可由三名得主分享,因此每项被提名的成果也
至多只能归三名候选人共有,每位提名人至多也只能提出三名候选人;文
学奖至多两人分享,因此每人至多可提名两人。近年来,每年收到的各项
诺贝尔奖提名信分别都有数百封,文学奖提名信已高达350封以上。
  各诺奖评委会于每年2月1日起开始评选工作,并于同年早秋向所属的
颁奖机构提出有关推荐人选的书面报告,评委会只推荐一名候选人,由颁
奖机构全体成员投票决定认可、改换或拒绝授奖。瑞典文学院从70年代起
,逐渐改为如下的多步评选程序:

1. 资格确认:评委会首先是将那些不够格的提名信清理出去(例如,曾
盛传美国某华人团体今年已提名王蒙,如果真是团体提名,显然过不了这
一关),然后将有效提名集中登记在“初选名单”上,在2月初提交文学院
审核。由于有些候选人获多人分别提名,350封提名信一般可以归并为二百
人左右的“长名单”。

2. 初选:评委会根据各种判断淘汰大部份候选人,到4月份提出一份压缩
到十五至二十人的“复选名单”(俗称“半长名单”),再次报文学院审
批。有些落选者是因作品为科学论文,没有足够文学价值;有些人虽然是
纯文学作家,但是没有达到必要的水准;有些人被提名的理由是非文学性
的,如基于政治,意识形态或民族主义的理由。此外,基于以往的教训,
首次获提名者现在一般也先遭淘汰(自称是首次获提名的李敖,今年恐怕
就在此落马),政府高官或前政府高官基本也难过关(曾担任过文化部长
的王蒙,多半会被归于此列)。在此阶段,评委会有时会就某些不熟悉的
作品徵求专家的意见,或为某些缺乏适当译本的作品安排紧急翻译。

3. 复选:评委会到5月底提出一费体人的“决选名单”(俗称“短名单
”),第三次报文学院审批。文学院可以在院会上修改名单,更换或添加
人选。(有文章称,瑞典文学院在1988年曾初步决定把该年的文学奖授予
沈从文先生,由于他5月10日去世而错过了机会。从时间上看,这种说法很
难成立。沈先生去世比“短名单”的提交期限还早20天,当时中国方面并
未封锁这个消息,文学院是否在近一个月后还会把死者误列入“短名单”
,就已大有疑问;至于数月后仍会误作上述“初步决定”,更令人难以置
信。)

4. 决选:从6月份开始,全体院士的暑期作业就是阅读五名候选人的作品
,由于多数是上一年度的最后落选者,因此一般只用读那一、二位新人的
作品,以及“老候选人”最近一年的新作品。每位评委还需要分别写出自
己的推荐报告。文学院于9月中旬复会,开始进行决选。有关“决选者”近
况的调查,也将在这三个月内完成。颁奖机构有评奖的最后决定权,可以
推翻评委会全体一致的推荐,并且不接受任何上诉。文学院从复会到公布
评奖结果,只有少则二周多则四周的时间。每星期四晚上进行讨论、评议
、表决,直到有一名候选人得票超过投票数的半数以上(今年至少需要八
票)。如果经多次投票无人过半,有时会达成妥协评出两人分享(至今有
四次),有时只好当年空缺,留到下一年再评。(舒乙声称,1968年的文
学奖最初是其父老舍胜出,但此后发现老舍早己在1966年去世,才重新选
出日本的川端康成获奖。这种说法与评选程序出入太大。有关“决选者”
近况的报告应在9月复会前已完成,文学院不等调查报告就轻率进行最后决
选,然后恰恰在公布之前几天内得到老舍的去世消息,可能性太小。即使
发生上述情况,最大的可能不会是当年重选,而是推迟一年再评选。据笔
者的消息来源,老舍当年确实是评委“短名单”的首选,但在9月复会前,
文学院就通过瑞典驻华使馆得知他的去世消息,因此就失去了由十八名院
士评选的机会。“短名单”的首选比其他人的机会确实会大些,但在决选
中失败的概率也不低,评奖史上不乏先例。例如,据传北岛近两年就遇到
这种霉气。)

5.颁奖公告:各颁奖机构一般在10月份评出并颁布当年的诺贝尔奖得主,
最迟不得晚于10月15日。文学奖的公布时间一般是在10月份的第一个星期
四,有时也象今年一样定在第二个星期四。颁奖公告只公布最后通过的颁
奖决定,以及相关赞辞。所有的评议和表决纪录都予以保密,有效期50年
。对于颁奖结果所引起的争议,各颁奖机构及其成员都不予置评。

  每年12月10日为“诺贝尔日”,即诺贝尔祭辰,隆重的诺贝尔授奖大
典分别在瑞典首都斯德哥尔摩和挪威首都奥斯陆两地举行。和平奖得主由
挪威国会主席在奥斯陆市政厅举行的仪式上授奖,其它奖得主由瑞典国王
在斯德哥尔摩音乐厅举行的仪式上授奖。诺贝尔奖每个得主除了得到一张
奖金的支票外(今年高达九百万瑞典克朗),还得到一张奖状和一块塑有
诺贝尔头像的金质奖章。如果获奖者拒绝领奖,或者在次年10月1日前未能 按基金会的要求兑取奖金支票,奖金都将自动并入主基金。这样的事发生 过三次,其中两次是文学奖得主,分别是苏联作家鲍利斯·帕斯捷尔纳克 (1958年)和法国哲学大师让-保尔·萨特(1964年)。 [致谢:斯德哥尔摩大学中文系主任罗多弼教授提供了有关瑞典文学院院士 和诺奖评委组成的材料。其它参考资料译引自瑞典诺贝基金会版权所有的 “诺贝尔电子博物馆”网页:http://www.nobel.se/和瑞典文学院网页 :http://www.svenskaakademien.se/ ]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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